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医护到家模式亟须行业规范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7日发布媒体:《中国经济时报》2017年11月02日

标签: 冯文猛 医护到家 医养结合 护士上门

   十九大报告指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

  人口老龄化以及随之而来的社会和经济影响是我国面临的最大人口挑战。根据国务院今年初印发的《“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到2020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增加到2.55亿,占总人口的17.8%,其中独居和空巢老年人将增加到1.18亿。

  在此背景下,依托“互联网+”的医护到家服务应运而生。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北京市护理事业发展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支持社会机构加入医疗联合体,类似于医护到家的护士上门服务模式得到了政策支持。

  医护到家模式是否值得探索?在其发展过程中有哪些细节和问题尚需规范?

  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副研究员冯文猛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老龄化社会的来临,老年人带有医疗色彩的护理需求逐渐扩大,而目前满足程度较低,加之疾病模式也在改变,慢性病已经成为国民健康的最大威胁,在此背景下,医护到家服务既有利于老人做好日常健康管理,减少老人上医院的繁杂程度,又可缓解大医院医疗资源紧张的现状,因此,医护到家模式的确值得探索。

  虽然医护到家紧跟国家政策充当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枢纽,促进医疗保健与养老服务之间的融合。但是,冯文猛认为,这其中仍有很多内容值得探究。

  第一,要区分哪些医疗和护理范围可以从医院分离出来,提供居家和社区的医疗护理服务。例如医疗后期的康复护理阶段,既占用大量医疗资源,又足以在家庭或社区环节完成,就可从医院分离出来,使得医疗资源更加有效地利用起来。而对于前期的以治疗为核心的医疗服务,由于其对消毒、器械、安全性等方面的专业技能以及环境要求较高,相关的医疗需求并不是很适合上门服务。

  第二,由于医护到家行业起步较晚,行业规范尚未建立,医护到家服务提供到什么程度,其质量如何衡量,服务过程中医护人员的行为如何监督,责任如何划定,都需要逐步建立、完善、细化行业规范,以提高医护到家服务的安全性、规范性、可持续性。

  第三,医护到家模式相关收费问题如何划定,是否需要医保来支付,如果需要,医保又该覆盖到何种程度也值得进一步分析研究。

  第四,就人员配备而言,由于家庭和社区的环境条件限制,上门服务的医护人员往往需要更加专业的技能,因此,医护人员的培育也是关键环节。一方面要从存量里对现有的医护人员进行培训,使其具备上门服务的能力与技能。另一方面,要从增量上做文章,在培育新的医护人员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增加相关课程,使其能够加入上门服务的队伍。

  “目前所提倡的医养结合与医护服务实际上是两个相互关联的不同概念。在既有的养老行业和医疗行业,由于侧重点不同,哪些工作需要养老员、护工来做,哪些工作需要具备专业医疗知识的医护人员来做,是需要区分和考量的。”冯文猛提醒。此外,他表示,在实践医护到家模式时,医疗技术、资金、养老等分属于卫计委、人社系统和民政部门等不同部门管辖,伴随着医疗制度改革,在新的护理需求下,如何整合不同部门的不同考虑,形成分工有序、紧密合作的局面,仍有很多工作要做。

  原文:冯文猛:医护到家模式亟须行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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